國家衛生健康委:加強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監測工作
瀏覽人數:1560人 時間:2021-04-09
日前,國家衛健委發布關于加強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監測工作的通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擬組織開展2020年度縣域醫共體建設數據填報工作。各地衛生健康、醫保、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暢通數據獲取渠道,確保填報工作順利進行。各地要緊盯評判標準和監測指標,全面掌握工作進展,發現問題及時糾偏。要防止縣級醫院對基層衛生資源的“虹吸”,防止醫藥費用不合理上漲,防止減少適宜技術、廉價項目,防止只強化醫療而弱化預防和公共衛生服務的傾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醫保局、中醫藥局:為進一步了解和掌握試點地區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以下簡稱縣域醫共體)建設工作進展和成效,指導縣域醫共體健康發展,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擬組織開展2020年度縣域醫共體建設數據填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填報內容。填報內容主要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醫保局辦公室、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聯合印發的《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評判標準和監測指標體系》(國衛辦基層發〔2020〕12號)。(二)填報方式。各試點縣通過“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績效評價監測系統”在線填報相關數據及佐證資料,訪問地址為http://210.72.11.21:8092。鼓勵非國家試點縣積極填報。(三)填報時間。2020年度數據填報時間為2021年4月1日至4月20日,監測系統將在4月25日關閉。5月1日起監測系統持續開放,對2021年數據進行動態監測。(四)結果反饋。監測系統將分別于3月底、5月底前反饋各試點縣2018-2019年度、2020年度數據填報和監測情況,并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各地要高度重視,進一步核準、完善相關數據。縣域醫共體建設是否“緊密”,主要依據責任共同體、管理共同體、服務共同體、利益共同體4個維度11項評判標準的評價結果,具體標準為:1.所有11項評判標準均達到B及以上;2.至少8項評判標準達到A;3.每個維度至少有1項評判標準達到A,且“醫共體決策權限”達到A。三者全部滿足才能判定達到國家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標準。自評尚未達到“緊密”標準的試點縣,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1.指標4“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門急診占比”,計算方法調整為“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門急診占比(%)=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門急診人次/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急診總人次×100%”??h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門急診人次指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使用中藥和中醫非藥物療法的門急診人次。2. 指標6“慢病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率(%)”,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相關工作指標為依據,計算方法調整為“慢病患者規范管理率=按照規范要求進行高血壓、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數/年內已管理的高血壓、2型糖尿病患者人數×100%”。(一)提高報送質量。各地衛生健康、醫保、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暢通數據獲取渠道,確保填報工作順利進行。試點縣醫共體管委會、醫共體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數據填報工作,統計數據和上傳材料要精準把握指標內涵。省級衛生健康委要加強數據質量控制,確保填報數據準確、完整、真實、及時。國家將結合數據填報等各方面情況,適時調整試點縣名單。(二)加強溝通協調。監測工作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具體承擔,為加強指導,將于近期開展線上培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各試點縣在填報過程中如遇技術問題可咨詢衛生發展研究中心。如有縣域醫共體建設和數據監測方面的意見建議,可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反饋。(三)防止不良傾向。各地要緊盯評判標準和監測指標,全面掌握工作進展,發現問題及時糾偏。要防止縣級醫院對基層衛生資源的“虹吸”,防止醫藥費用不合理上漲,防止減少適宜技術、廉價項目,防止只強化醫療而弱化預防和公共衛生服務的傾向。縣域醫共體建設是提升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的重要舉措。各地要提高思想認識,強化部門協同,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縣域總體服務效能。各級衛生健康、醫保、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分別落實好組織推動、領導協調和具體實施責任,推動縣域醫共體持續健康發展。